Saturday, May 2, 2009

千万别给女人太多钱和时间

看到标题,如果你有看我30/4 的帖子,你可能已经料到发生什么事了。

是的,我那个敬爱的、可亲的姐姐,竟然趁我回去香港做牛做马的时候,
在深圳,把我给她的¥800统统、一毛不剩、全部花光光了!!!
而且,她是在我和她分手不到4个小时里花完的!

呜!呜!
当我风尘仆仆、挨饿受冷地从铜锣湾和人挤上那辆过海巴士,
然后搭上50分钟的地铁到罗湖关口,之后和满山满海的人过关斩将,
拼命奔跑到边境检查官前给他盖章,通关后还要转达深圳列车到酒店时,
迎接我的,竟然是一张铺着面膜的白脸,含糊的咕噜声:“堆不起,煤煤!握把钱呼光了。”
什么?耳背的我,过了片刻,才消化完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。

呼光了?
呼?
花?
花+光+了=花光了
钱+花光了=钱花光了!!!!

昨夜梦里似乎看到那8张红红的¥100钞票,一个一个排着队,
轮流在向我喊冤,叙述着它们如何地牺牲呢!
它们流着泪,对我说:“我们死得很不甘愿,太过潇洒、痛快了。”

好可怕!
所以,这次事件又再次证明了,
千万别给女人太多的钱和时间,你绝对会对后果发狂的!

因为前天太过勇于表现‘妹妹爱’-我把手头上的大钞都给完了那个负心人,那晚临睡前,
我偷偷地躲在厕所里,把身上所剩的钞票和零钱,一张一张、一个一个地摆平,
放在浴缸里数来数去好几遍,从左边数到右边,然后再用我虚弱的10只小手指,加来加去,
结论是,没钱吃早饭了。

于是,第二天早上,我和扮绵羊的老虎又来到嘟嘟机前,看着它又吐出(或者是我)
¥800的吃饭钱来。

唉! 冤孽,我前世准是个怕老婆的败家子。




看到这双美美的鞋子吗?
才¥45!
啊!粉红色的哈韩鞋!
后来又看中了好几双让人疯狂的春天的鞋子,我都忍住不出手买。
唉!节俭真讨厌!
来到香港还没1年,我就买了3双靴子,1双跑步鞋,1双高级拖鞋,还有这双哈韩鞋。
但是,我还是好想、好想其他留在深圳东门步行街的鞋子哦!

疯狂女人购物故事还没完哦!
为了不输给那个杀钞票不眨眼的人,我后来买了好多好多好多东西哦!
比如:

巴掌大、放手饰/珠宝的小宝宝摇篮。

现在累了,下次再给大家看我的战利品。有些还没来得及拍照。

2 comments:

js said...

原来你也很会买……我已经学会克制自己咯!即使去深圳……不过,那个小东西好可爱,多少钱啊?

Diary of Mimi-Dada said...

近几年已经学会控制了,但是像这种超可爱的放首饰的摇篮,不买对不起自己。很便宜,好像¥40=s$8.80